内蒙古中泰明达会计师事务所是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会[2007]263号文件批准并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自2007年5月成立以来,始终秉承 专业、严谨、开拓、创新 的企业精神; 以人为本,对员工负责、对客户负责、对社会负责 的核心价值观。为提升团队专业能力,本所建立起了人才培训体系,通过在岗培训、外派学习、项目评审、专题研讨会等,打造出了一支专业化、标准化、高素质的专业服务团队。此外,我们还成立了工会组织,按照年度计划开展各种团建活动,如团拜会、旅游、员工座谈会、消防培训等,每年还参加街道组织的慰问活动,红十字会捐款活动,大力弘扬企业文化精神。
我们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律师等各类专业人才,依托专业的技术团队,在审计、税务咨询、专业培训等方面不断追求卓越。业务涉及全国的各建筑业、房地产、新能源、电力、金融、科技等领域,先后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旗下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包钢建安集团公司、包钢白云巴润矿业公司等近百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审计,为多家涉案公司进行了专项司法审计,得到行业主管部门及客户的高度一致好评。本所现设有审计业务部、主审室、办公室三个部门,制订了严格有效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内部档案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制度。2008年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司法鉴定机构。
我所办公场所宽敞、舒适,现代办公设备先进、齐全,人员配置合理全面,完全有能力有条件承接大、中型企业及各行业的审计业务。
近几年,我所的业务构成中以专项审计业务为主,司法审计业务、离任审计、内控审计、工会资金业务等专项业务所占比例较大,工商年检的年报审计为辅。
内蒙古中泰明达会计师事务所以诚信为本,始终坚持 服务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 的办所宗旨,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以专业的服务,热诚的态度,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各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