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人才强旗战略,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高端引进、人岗相适原则,按照《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乌党人才组发[2023]5号)文件精神要求,本着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决定开展2024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为做好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9人,引进岗位及人数详见《察右后旗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应聘人员学历学位条件须为“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附件2)或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大学的国(境)外留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附件3)或博士研究生;
8.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8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9.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其他年份毕业生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1.现役军人。
2.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3.辞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在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含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8.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程序按照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逐项进行。
(一)网上报名
1.人才引进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nmdsjy.pinge360.com/exam/1219。应聘人员按要求将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和专业均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3.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9:00至2024年5月13日18:00。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4)并填写《察右后旗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5)相关信息。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大学以上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填写大学以上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须将以下原件材料扫描成电子版:
(1)《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
(3)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交本人承诺书、加盖院(系)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模版详见附件6、7);
(4)海外留学人员提供留学院校成绩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交本人承诺书,模版详见附件6);
(5)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版详见附件8);
应聘人员须将上述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1429775034@qq.com。应聘人员须按“引进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联系电话”格式命名压缩包。
6.邮箱接收材料截止时间: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5月13日18:00之前将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5月13日18:00之后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材料至指定邮箱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温馨提示:请应聘人员尽早发送邮件,由于网络拥堵等原因造成邮件超时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7.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邮箱信息。
2.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8日9:00至2024年5月14日18:00。
3.网上资格审查方式: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简要说明理由。
4.专业条件的审查以应聘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为准(不接受第二学位、双学位、辅修专业报考),专业审查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海外留学硕士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5.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网(https://www.cyhq.gov.cn/)上公布。
(三)笔试
1.根据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查实际情况,应聘岗位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出1:3(引进计划数与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1:3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数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如应聘岗位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少于或等于1:3(引进计划数与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则无需增设笔试环节,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3.如开展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携带:
1.《报名登记表》(务必与邮箱发送的《报名登记表》一致);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院校成绩单;
6.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应聘人员面试时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及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
5.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如增设笔试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面试方式加试。
2.如不增设笔试环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采取面试方式加试。
3.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七)体检
1.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引进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3.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造成岗位名额空缺的,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4.具体体检事宜在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八)考察
1.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引进资格。
2.具体考察时间在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3.考察所需材料。参加考察人员须提交个人档案材料及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考察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5.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察人选的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在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须由引进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按照管理权限,对符合条件的拟引进人员经旗委编委会审议通过后,按照人员录(聘)用有关规定和程序由旗委编办办理列编手续,旗人社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按照事业身份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引进人员在本旗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
4.引进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应聘人员对引进资格条件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时,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无关。
(四)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届时将在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0474-6209190
纪检监督电话:0474-6201616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
附件1-察右后旗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岗位表.xls
附件3-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大学名单.xlsx
察右后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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